四川大学匹兹堡学院推免工作参考信息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4日 | 查看数: 749
现将学院推免工作中涉及《附件一: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和《附件二:学生思想品德及社会实践成绩评分细则》公布如下作为参考,相关附件并非推免工作正式文件,最终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必须在当年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四川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指导下,且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
注一:在满足相应文件精神和实施办法的推荐原则及条件的基础上,实行综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体系由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思想品德及社会实践考核等方面组成。其中,课程成绩占比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占比35%,思想品德及社会实践考核占比5%。
注二:本科阶段有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考试作弊记录等情况发生的同学不符合推荐条件。
四川大学匹兹堡学院
2024年12月4日
(附件仅校内下载)